Nonimmigrant Visa
Ambassadors, Diplomats, Government Officials
NAFTA Professional Workers
A签证
目录
介绍
美国A类外交官和政府官员签证,即Visas for Diplomats and Foreign Government Officials,也称外交和公务签证,简称A签证。外交官和其他国家政府官员,打算代表母国政府到美国从事公务活动,必须持有A-1类签证或A-2类签证才可以入境美国,随行私人雇员、仆从或家庭佣工必须持有A-3类签证才可以入境美国。如果持有申请国办事处或外国使团发出的外交照会,一般会签发A类签证。如果A-1或A-2类签证申请人到美国执行少于90天的短期公务,则签证上将注明“TDY”(临时性任务)。
申请条件
- A-1类签证:
- 国家元首(旅行目的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 来就任驻美领事馆的大使或领事;
- 从事公务活动的政府部长或内阁成员;
- 欧盟和非盟代表团;
- A-1类签证持有者的直系亲属(配偶、未婚子女等)。
- A-2类签证:
- 政府全职雇员,到美国的目的只是作为驻美大使或领事在大使馆工作;
- 政府官员,代表母国政府到美国从事公务或政府相关活动;
- 外国军事成员,在美国军事基地或委派到驻美大使馆或领事馆的军人;
- 欧盟和非盟代表团的员工;
- A-2类签证持有者的直系亲属(配偶、未婚子女等)。
- A-3类签证:
- A-1类签证或A-2类签证持有者的私人雇员、随从、家庭佣工和仆人。
- A-1类签证或A-2类签证持有者的私人雇员、随从、家庭佣工和仆人。
递交方式
网上填写申请表格DS-160并上传照片——审批通过获得签证。
A-1及A-2类签证申请人无需面试,但A-3类签证申请人需要参加面试。
申请材料
- 个人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 申请表Form DS-160确认页;
- 符合要求的照片;
- 一份由政府签发的书面外交声明,须包括以下信息:
- (1)政府官员或雇员的姓名,出生日期,职位职称,派任或访问的地点,出行目的,职责简介,出行日期,停留或者就任的期限;
- (2)政府官员家属姓名,与申请人的关系,出生日期,以及其他随行家庭成员的信息。
- 如果直系亲属家庭成员是分开申请,需要提供主申请人的签证和I-94首尾页复印件。
*注意:
1. 直系亲属,除了配偶和未婚子女(不限年龄),还包括住在一起不属于其他家庭的家庭成员,可以是申请人或者申请人配偶其他血缘,婚姻或者收养关系的亲属,同性伴侣,或者同性伴侣的血缘,婚姻或者收养关系的亲属。除此之外的家庭成员,都需要申请B-2签证。
2. A-3类签证申请人还需要提供雇佣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具体的工作内容、具体的工作时间(小时)、每小时的薪资、发薪资的周期(周结或双周结)、加班标准、第一个90天后所有薪资将通过现金或电子转账的方式发放给雇员、雇主将负责雇员往返美国的全部费用,及其他雇佣必要条款。
3. 私人雇员最好自己保管护照和合同附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移交给雇主。
A类外交官和政府官员签证其他信息
- 符合条件的A类签证持有者,如果到美国工作时间少于90天,那么获得的签证将会被注上TDY临时工作的标志;
- 只要没有过有效期,签证就一直有效(除非被取消),即使护照过期也不会影响签证的有效性。
问与答 FAQ
A: A-3签证申请人必须与签证官面谈,除了无需缴纳签证申请费以外,其他方面均与B-1相同。
A: 您必须证明自己符合A-3的申请条件(例如,前任雇主开具的推荐信、以往同类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等)。签证官需要核实雇主的官方身份以及雇佣双方开始(或保留)雇佣关系的意图。此外,外交人员的家庭雇员(A-3)必须首先在美国国务院的外交机关办公室管理信息系统(Office of Foreign Missi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TOMIS)登记注册,然后才能申请签证。
A: 审理周期均是3-5个工作日。
A: A-3签证无法在美国境内续签,需要去境外的美大使馆或领事馆重新申请新的签证。
A: A-3类签证申请人提供的雇佣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具体的工作内容、具体的工作时间(小时)、每小时的薪资、发薪资的周期(周结或双周结)、加班标准、第一个90天后所有薪资将通过现金或电子转账的方式发放给雇员、雇主将负责雇员往返美国的全部费用,及其他雇佣必要条款。
A: 免费申请,续签的时候也无须签证费。
费用
- 申请费:无;
- 服务费不包含政府收取的费用,翻译费,公证费,快递费等第三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