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immigrant Visa
Diplomatic and Government Officials
G-1-5, NATO-1-6
G Visa
NATO Visa
G类和NATO类签证
G签证和北约签证
目录
介绍
美国G国际组织和NATO雇员签证,即Visas for Employees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nd NATO,简称G签证和NATO签证。指定国际组织外交官、政府官员或普通雇员,到美国工作,必须持有G类签证才可以入境美国;北约组织的官员或普通雇员,到美国工作,必须持有NATO类签证才可以入境美国。
G签证和NATO签证仅适用于国际组织就职人员和北约组织的就职人员赴美工作,不适用于普通申请人。此类签证无须申请费。G-1至G-4类签证和NATO 1-6签证无须预约面谈。
G国际组织和NATO雇员签证适用人群
- G-1类签证——受某个公认政府任命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常驻代表及其直系亲属
- G-2类签证——临时到美国参加国际组织会议的某个公认政府代表及其直系亲属
- G-3类签证——非公认政府的代表及其直系亲属
- G-4类签证——到美国参加某个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会谈的个人及其直系亲属
- G-5类签证——G-1至G-4类签证持有者的私人雇工或家庭佣工
- NATO 1-6签证——国家代表、国际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NATO 7签证——NATO1—6类签证持有者的私人雇工或家庭佣
申请条件
- 国际组织的雇员们有义务遵守规则,否则就不能获得签证。
- 国际组织的雇员必须证明该特定组织得到美国和总统的承认。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申请人无需获得北约签证。 这种情况只有在该申请人是武装部队成员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并且:
- 附属于美国北约盟军总部并执行公务;
- 根据“北约部队地位协定”进入美国;
- 如果是这种情况,有关人员必须在军用飞机或海军舰艇进入美国。 抵达后,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北约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 如果家人也前往美国,他们需要有效的北约签证,否则将无法进入美国。
递交方式
- 网上填写申请表格DS-160;
- 支付申请费用;
- 14岁—79岁的申请人;
- 预约签证面谈;
- 在规定的时间到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参加面谈;
- 获得签证。
*申请G-1至G-4类签证或NATO 1-6签证时无需面谈,G-5类及NATO-7类签证申请人需要面谈。
申请材料
- 个人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 申请表Form DS-160确认页;
- 符合要求的照片;
- 一份由国际组织或者北约组织签发的书面外交声明,须包括以下信息:
- 国际组织官员或雇员的姓名,出生日期,职位职称,派任或访问的地点,出行目的,职责简介,出行日期,停留或者就任的期限;
- 国际组织官员或雇员家属姓名,与申请人的关系,出生日期,以及其他随行家庭成员的信息。
- 如果直系亲属家庭成员是分开申请,需要提供主申请人的签证和I-94首尾页复印件.
*注意:
- 直系亲属,除了配偶和未婚子女(不限年龄),还包括住在一起不属于其他家庭的家庭成员,可以是申请人或者申请人配偶其他血缘,婚姻或者收养关系的亲属,同性伴侣,或者同性伴侣的血缘,婚姻或者收养关系的亲属。除此之外的家庭成员,都需要申请B-2签证。
- G-5类及NATO-7签证申请人还需要提供雇佣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具体的工作内容、具体的工作时间(小时)、每小时的薪资、发薪资的周期(周结或双周结)、加班标准、第一个90天后所有薪资将通过现金或电子转账的方式发放给雇员、雇主将负责雇员往返美国的全部费用,及其他雇佣必要条款。
- 私人雇员最好自己保管护照和合同附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移交给雇主。
问与答 FAQ
A: 只有持外交护照的申请人,以及申请A、G、C-2、C-3、NATO和美国政府资助的J类签证的人员可以免交申请费。
A: G身份家属不能工作,除非国务院推荐(用I-566表格。须填用I-765连同用I-566表格交给移民局等候批准。移民局是发I-688工作卡以示批准的)。
A: 1. 个人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
2. 如果原来的,G或者NATO签证在旧护照上,旧护照也要提供
3. I-94表原件;
4. G和NATO签证在线申请表DS-1648确认页;
5. 符合要求的照片( Photograph Requirements);
6. 外交报告(如果是递交给美国驻联合国使团或者DS-1648确认页没有使馆,使团或者机构盖章,则需要提供);
7. 如果直系亲属家庭成员是分开申请,需要提供主申请人的签证和I-94首尾页复印件;
8. 预付邮费的回寄信封(针对贴签护照回寄的情况,如果是本人亲自领回签证,则不需要提供此项)。
A: 以下类别签证可以在美国续签:
G-1 – 4 :国际组织官员和雇员,及其直系亲属;
NATO-1 – 6 :北约官员和雇员,及其直系亲属。
以下类别不可以在美国续签:
G-5和NATO-7签证无法在美国境内续签,需要去境外的美大使馆或领事馆重新申请新的签证。
A: 申请G1-4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有效的护照;
2.DS160申请表的确认页;
3.2寸相片;
4.外交官所在国或者国际组织的公函,里面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受雇单位,职位,赴美的主要工作,在美持续时间。申请人若有家属同行,每一位家属与主申请人的关系。
A: 申请G-1至G-4类签证或NATO 1-6签证时无需面谈,G-5类及NATO-7类签证申请人需要面谈。
费用
- 申请费:免费;
- 服务费不包含政府收取的费用,翻译费,公证费,快递费等第三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