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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醫學證明簡介
《出生醫學證明》是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
《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由批准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
在辦理加拿大旅遊簽證或留學移民的過程中,出生醫學證明是一項不可或缺的材料。如您開具的證明出現任何問題,請仔細查詢您的申請中的要求,或聯繫我們進行諮詢。
準備方式
申請人填好表單前往新生兒所在醫院開具即可。
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況下醫院多填寫某某之子,之女字樣)。出生3個月內,到生產的醫院換取正式出生證明,正式的出生證明需要明確孩子的正式名字,並且一經打印就很難更改了。
- 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內容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部分(填錯可以劃掉重寫),填寫完畢後,可以去換正式出生證明。
- 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 《出生證》全部機打,並且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這句話是自填單裡的原話,好像聽起來還是有可以修改的餘地,但是還是不建議冒險)。
- 《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 為了保證出生醫學證明有效性,保存時候應該待印章晾乾後妥善保存,不可折疊,撕開,或過塑。
開具完成便可以去公證處公證,從而拿到公證件。
出生醫學證明公證樣本
*我们提供模板仅供参考,具体请参照您的申请具体情况处理*
File Name: Medical-Certificate-of-Birth-Sample.pdf
另附:
問與答
A: 出生醫學證明從2014年才開始發行,中間經過多次變更,有不同版本的出生醫學證明。假如您的孩子在2014年後出生,都會直接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2014年以前出生的孩子也可以去當地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A:舊版《出生醫學證明》為特殊的狹長版面,帶有綠色證件外殼,新版則為A4紙大小,內容分為三部分,除了新生兒家屬自行保留的出生醫學證明,還包括出生醫學證明的副頁和存根,分別交由公安機關和產科醫院保存。新版的出生證明還增加了新生兒父母雙方的詳細信息登記,不僅要求填寫父母雙方的身份證號碼,還要求登記父母雙方的住址。
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由正頁、副頁和存根三部分組成,增加了6項防偽標識,在陽光下可以看到若干處隱形的防偽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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