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擔保移民 & 同居擔保移民 Spouse Sponsorship & CommonLaw Sponsorship
目錄
介紹
加拿大結婚&同居擔保移民即Spouse & Common Law Sponsorship。是指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提供擔保將自己已經結婚的配偶或者尚未結婚但是已經同居一年以上的同居伴侶移民加拿大的移民項目。被擔保人可以是異性或者同性。在加拿大各省有關同居關係的法律不同。從法律上講,同居關係在省的管轄權限內,因此,每個省對“同居”的法律定義以及相關的規定都不一樣。在BC省,2013年3月18日作出的一項裁決對“配偶”一詞做出了新的定義,同居的伴侶只要一起生活了兩年以上,地位就和已婚夫婦一樣,擁有同樣的權利和責任。
結婚擔保移民的處理時間,和同居擔保移民的處理時間一樣,一般都需要一年左右。申請人DIY申請結婚移民或同居移民被拒的概率相對較高。我司建議尋求專業移民團隊/持牌顧問進行諮詢。環球通經驗豐富,是最值得信賴的結婚移民中介團隊。如有需要歡迎聯繫我們。
申請條件
結婚移民流程、同居移民流程
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可以擔保其配偶和事實婚姻伴侶移民加拿大,被擔保人不需要學歷,語言成績和工作經驗,只需要有充足證明為配偶關係即可。
如果你有以下情況時不能成為擔保人:
- 你無法支付:
- 移民貸款;
- 履約保證金;
- 家庭支持費用;
- 無法為之前擔保的親屬支付生活支持,以致其接受社會補助;
- 收到離境令;
- 在監獄服刑中;
- 除了殘疾原因以外接受社會補助;
- 在破產階段,有破產債務;
- 五年以內擔保者本身被擔保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 三年以內擔保過其他伴侶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 已經為目前的伴侶和孩子申請擔保,但還未獲得申請結果;
- 曾有暴力,性侵或者威脅事件造成親屬收到傷害。
結婚移民申請條件/同居移民申請條件
擔保人條件
- 您必須是18 歲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您的婚姻或同居關係必須是真實的;
- 如果你是永久居民,申請時您必須在加拿大居住;如果你是公民,目前不居住在加拿大,你需要說明等你的被擔保人取得身份後,你會與他/她一起回加拿大定居。
- 您必須填寫和遞寫與政府簽約的擔保書和擔保合同;
- 儘管法律對擔保沒有獨立子女的配偶的擔保人沒有法定的收入要求,但擔保人的收入超過收入線 (cut-off income) 的申請具有更高的批准機會。
- 擔保人只能擁有一個婚姻或事實婚姻伴侶
被擔保人條件(申請者一方)
- 是擔保人的配偶(或同居夥伴),並且需要證明這種關係不是為了移民目的;
- 16 周歲以上;
- 身體符合加拿大體格檢查要求;
- 無犯罪記錄或者已經達到豁免期並能夠通過安全檢查;
- 申請者只能擁有一個婚姻或事實婚姻伴侶
夫妻子女團聚不需要達到特定的收入要求
通常擔保人沒有工作或者收入很低都不影響申請。
The ability to meet the minimum income requirement is mandatory, unless the sponsor is sponsoring a spouse, common-law partner, conjugal partner or a dependent child where the child has no dependent children of their own. This exception also applies to persons under the age of 18 whom the sponsor intends to adopt in Canada.
擔保人準備材料
結婚移民材料清單、同居移民材料清單
請注意:所有非英文的證明文件都必須由合法機構翻譯為英文(例如中國公證局)
- 加拿大楓葉卡或者公民卡正反兩面複印件。
- 護照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複印件。
- 如果擔保人和申請人有共同的孩子,且孩子是加拿身份,需要孩子的出生證明,居民證,或護照。
- 如果擔保人有前夫/妻,需要離婚證書翻譯和公證。如果擔保人的前夫/妻去世,需要死亡證明翻譯和公證。
- 收入證明。擔保人過去5年的報稅單NOA,T4,工資單,或一切能證明您的收入的文件。
- 如果您不在加拿大工作,需要解釋您的收入來源,和如何支持申請人在加拿大的生活開支
被擔保人/申請人準備材料
- 個人身份證明:
- 最近一次(最靠近提交日期)的護照從頭到位掃描件,包括海關蓋章,簽證,簽名和護照頁。如果近期要出境,等到您回來後在掃描給我們。
- 如果住在加拿大,需要加拿大的簽證複印件。
- 出生證明翻譯和公證件
- 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 戶口本翻譯和公證件。
- 關係證明
- 加拿大結婚證複印件,或中國結婚證翻譯公證件
- 如果申請人有過婚史,請提供離婚證書的翻譯公證件,或法院判決離婚的翻譯和公證件。
- 如果申請人的前配偶去世,需要死亡證明翻譯和公證件。
- 如果申請人之前被別人擔保過移民,需要解釋信包括前擔保人的名字和出生日期。
- 如果申請人有孩子:
- 且擔保人不是這個孩子的合法監護人,未滿18歲的孩子必須取得監護人書面同意。
- 如果孩子22歲或以上,且這個孩子不能離開父母獨立生活(如生病,殘疾等等),需要一份健康方面的證明文件(如果不是英文,需要翻譯稱英文)。
- 如果孩子是申請人領養的,必須提供證明是領養的相關文件。
- 無犯罪證明,包括自己國籍的國家,和其他任何呆過超過6個月的國家(加拿大除外)。
- 兩張6個月內的近照尺寸50mm x 70mm ,具體規格請參照最後一頁。
- 體檢報告(現在不需要,這個等到移民局要求的時候再提供)
關係證明
- 兩人的來往證明(微信,電話,短信,社交媒體互動信息截圖)
- 如果不住在一起, 需要雙方互相訪問的證明(機票,護照出入境蓋章,等等)。
- 共同資產。
- 共同租房的證明(租房合約)。
- 共同賬戶(銀行,信用卡,電話,網絡,水電煤等等)。
- 汽車保險顯示你們住在一起。
- 政府ID顯示你們住在一起
- 其他的文件或信件證明你們住在一起。
- 如果你們有共同的孩子,請提供出生證明,包括這個孩子的父母是誰。
- 訂婚照,結婚照,婚禮照和旅遊照一種20張,每一張需要註明:你的名字和生日,時間,地點和事件(最好照片來自不同時間,地點,和與不同的人的合照)。
- 對方是自己的保險受益人(例如員工保險,養老金, 人壽保險等等)。
- 共同的花費,相互支持對方的話費支出。
- 朋友寫的信或者社交媒體(微信朋友圈,facebook,與朋友合照等)證明你們的關係是向雙方的朋友圈公開的。
- 愛情故事(英文版)
- 以下情況如有發生,請將材料如實準備遞交:
-
- 有離婚史的,請提供離婚證明公證原件
- 如喪偶,請提供前任配偶死亡證明公證原件
22歲以下隨行兒童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 出生證明公證原件
- 領養證明公證原件
- 如涉及離婚情況,請提供隨行兒童監護證明公證原件
- 在讀證明公證原件
22歲以下不隨行兒童仍需提供以下材料
- 不隨行人員法定公證說明書原件;說明書內容須包括以下幾點:
- 不隨行人員與申請人關係
- 聲明申請人家庭成員將不隨行來加拿大
- 聲明當申請人定居加拿大,是否申請人希望保留不隨行人員的擔保資格
- 體檢證明原件(不需要馬上準備,等待移民局通知後再遞交)
問與答 Q&A
A: 居住在海外的加拿大公民可以擔保他們的配偶、普通法伴侶、事實伴侶和未生育過的未成年的小孩,但是需要讓移民官相信一旦被擔保人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他們將會居住在加拿大。居住在境外的加拿大永久居民不符合擔保條件。
A: “假結婚”的移民案例逐年增加,加拿大夫妻團聚/配偶擔保移民/同居移民的條件也越來越嚴格,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一定要經得起推敲。我們強烈建議尋求持牌和有經驗的移民顧問來處理。
A: 只要申請人與擔保人是合法婚姻就可以提交申請;同居移民需要有證據支持申請人和擔保人已同居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