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manent Resident Travel Document 永久居民旅行証件
目錄
介紹
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証件(PRTD), 是在加拿大境外的永久居民, 因楓葉卡過期,損毀,遺失等原因,需返回加拿大所要申請的旅行証件。若無法出示有效的永久居民卡或永久居民旅行証件(PRTD),旅行者可能無法乘坐前往加拿大的航班,火車,公共汽車或輪船。申請要求
- 申請人是加拿大永久居民,
- 沒有有效的永久居民卡(過期,損毀,遺失等原因),
- 在加拿大境外,
- 準備乘坐飛機,船,火車或汽車返回加拿大。
申請方式
- 可郵寄或網上申請. 如果網上申請,請登陸 Permanent Resident (PR) Portal系統遞交您的申請.
材料清單
- 申請表格IMM5444 (2022年6月更改了申請表格)
- 代理人信息表IMM5476
- 當前有效護照複印件
- 過去五年所有過期護照或旅遊文件複印件
- 基於國家特定要求的其他証明文件
- 未成年人獨自旅行須攜帶有監護人信息的紙質文件 (如適用)
- 曾用名証明 (如適用)
- 人道主義及恩卹理由(如適用)
- 提供至少兩份複印件以証明滿足五年內住滿兩年的永久居民義務,如:
- 僱主記錄或工資單
- 銀行流水
- 過去五年的報稅記錄
- 加拿大政府的福利記錄
- 租房合同
- 俱樂部會員資格証明
- 其他証明文件
- 如果申請是爲了陪伴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則需提供以下複印件,如:
- 結婚証或同居証明(如申請人是陪伴配偶或同居伴侶,則必須提供)
- 出生証明,受洗証明,領養証明或監護証明(如申請人是陪伴父母,則必須提供)
- 過去五年被陪伴者的護照或旅行文件(必須)
- 學校或僱主記錄
- 協會或俱樂部會員資格
- 如被陪伴者是加拿大公民須提供包括成爲公民日期的証明文件(必須)
- 如被陪伴者是加拿大永久居民須提供滿足五年內住滿兩年的永久居民義務的証明文件(必須)
- 包括被陪伴者過去五年住址的証明文件(必須)
- 其他申請人希望提供的文件
- 如果申請人是受加拿大企業外派出國工作,必須提供由僱主簽字的包括以下內容的証明信,如:
- 簽字人的職務和頭銜
- 企業性質和企業資質
- 外派合約或合同
- 外派結束後申請人將繼續爲該企業工作
- 該企業並非爲申請人規避永久居民義務而建立的
- 申請人亦可提供以下複印件:
- 企業章程和營業執照
- 合夥協議和公司年報
- 僱傭協議或合同的文件
- 企業與其他海外客戶/企業合同的複印件(需與此外派相關)
- 工資單
- 報稅証明或T4表
- 其他申請人希望提供的文件
問與答
Q: 永久居民旅行証件能否多次使用?
A: 不可,永久居民旅行証件通常隻用於單次進入加拿大. 除非申請人滿足長期多次入境永久居民旅遊文件的申請要求,並附上説明函。
Q: 如果永久居民旅行証件申請被拒怎麼辦?
A: 申請如果被拒,申請人會收到一份拒籤信,信中會解析拒籤的理由以及申請人可上訴的權利。
費用
- 服務費不包含政府收取的費用,翻譯費,公証費,快遞費等第三方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