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immigrant Visa
I Visa
I Representatives of Foreign Media
I签证
目录
介绍
美国I外国媒体代表签证,即Journalist and Media Visa或Visas for Members of the Foreign Media, Press, and Radio,简称I签证。I外国媒体代表签证面向赴美国短期工作的外国媒体代表,主要是新闻、广播、电影、或出版行业的核心从业人员(如记者、编辑、摄制组成员和其他类似职业)。
豁免签证计划(Visa Waiver Program)参与国的公民如果以外国媒体代表身份短期赴美从事媒体或记者工作,也必须在入境前获得媒体签证,同时也不能持商务旅游签证(B类)入境。
申请条件
- 作为外国信息媒体工作者(杂志、报纸、新闻、广播、电影等领域);
- 来美国的目的只从事媒体职业;
- 在外国有自己的工作办事处。
递交方式
可以在目前永久居住国家所在的美国大使馆或者美国领事馆提交申请均可。
签证有效期限
在I签证持有人入境时,边境海关官员会签章Form I-94并注明停留期限,如果需要在该期限上申请延期的话,需要提交Form I-539。
转I 签证、换雇主或换媒体
如果当前在美国,想要申请从其他非移民签证转为I签证,或者想要换雇主或媒体,需要提交Form I-539,并附上当前的身份证明和雇主推荐信,证明雇佣关系以及申请人是媒体代表。
家庭成员
配偶及21岁以下的子女可随行,获得I签证后可以在美国学历,但不能工作。如果配偶或子女没有与签证持有人一起在美国居住的计划,只是假期探访,申请美国B-2 签证即可。
申请材料
- 当前有效护照;
- 1张照片 (白底、近6个月拍摄彩色照片);
- 申请表格: DS-156 和DS-157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 雇主证明信,需包含以下内容:
- 你的职位名称;
- 该职位为长期还是临时职位;
- 来美理由及停留时间;
- 新闻工作者身份证明:由政府颁发的新闻工作者资格证件;
- 雇佣合同:自由新闻工作者必须出示有效的雇佣合同。
问与答 FAQ
A: 不可以,I签证适用的赴美活动内容必须有明确的新闻性。签证官将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出行目的是否为信息传播,工作内容是否与新闻采编相关,以判断申请人的媒体签证申请资格。
A: 静物摄影师也可持B-1签证赴美拍摄照片,前提条件是其不接受来自美国的薪酬。
A: 需要在领事馆预约面签。
A: 停留期限:在I签证持有人入境时,边境海关官员会签章Form I-94并注明停留期限,如果需要在该期限上申请延期的话,需要提交Form I-539。
A: 如果配偶或21岁以下未婚子女希望在签证主要持有人留美期间前去陪伴或团聚,可申请I类签证。如果配偶和/或子女没有与签证主要持有人一起在美国居住生活的计划,只是利用假期探访,也可以申请针对游客的(B-2)签证。配偶和家属不得以I签证的身份在美国工作。如果配偶/家属希望在美国工作,必须申请相应的工作签证。
A: 媒体签证主要面向赴美短期工作的“外国媒体代表”,这其中包括新闻、广播、电影或出版行业的核心从业人员,例如记者、编辑、摄制组成员以及其他类似职员。签证申请人必须在总部位于美国境外的媒体组织中担任职务,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简而言之,要申请媒体签证,申请人必须负责信息传播类工作,即职责与新闻采编和现场报道相关。申请人的工作是否符合媒体签证要求将由签证官来判断。举例来说,体育赛事报道通常属于媒体签证的应用范畴。媒体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示例:
1. 参与新闻事件或纪录片拍摄的外国新闻媒体主要雇员
2. 参与制作或宣传电影的媒体成员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媒体签证:拍摄影片材料必须用于信息或新闻的传播。此外,拍摄资金的主要来源和渠道必须在美国境外。
3. 根据雇佣合同提供服务的记者。这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持有专业记者协会签发的证件,根据雇佣合同的要求,通过信息或文化媒介围绕海外产品开展信息或新闻传播工作,以满足商业娱乐或广告用途之外的目的。请注意,此类人员必须出示有效的雇佣合同。
4. 独立制作公司的雇员,并且持有专业记者协会签发的证件。
5. 在美国广播电视网络、报社或其他媒体的海外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工作的外国记者,并且专程为外国观众赴美报道美国新闻事件。
6. 经过核证的旅游局(由外国政府承担全部/部分管理、运营或资助工作)代表,其职责主要是传播本国的旅游资讯,并且不满足A-2签证的申请条件。
7. 技术行业信息: 美国相关组织的雇员,其职责是传播技术行业信息。
费用
- 申请费:160美元;
- 服务费不包含政府收取的费用,翻译费,公证费,快递费等第三方费用。